新疆師范大學2012年新生入學須知
1、錄取通知書所填寫的姓名、專業(yè)和日期不得涂改,入校后必須按被錄取的專業(yè)進行學習,在校學習期間原則上不得調換專業(yè)。
2、新生入學時須攜帶錄取通知書、本人身份證、普通高考準考證和高中檔案。
3、戶口遷移:(1)戶口遷移本著自愿原則(烏魯木齊市考生不遷)。《戶口遷移證》所列各項信息必須齊全,加蓋戶口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公章;(2)落戶時需遞交《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和《錄取通知書》;且要求以上所有證件的姓名、出生日期等內容必須一致,民語言學生須填寫全名(含父名)。(3)戶口遷移地址:新疆師范大學(新疆烏魯木齊市新醫(yī)路102號)。(4)開學三個月后不再接收落戶材料。
4、組織關系轉接:(1)黨員持縣、市以上黨組織介紹信來校接轉組織關系。疆外生源學生黨員需將組織關系開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教育工委黨建處,再由自治區(qū)教育工委黨建處轉往新疆師范大學黨委組織部;疆內生源學生黨員直接將組織關系開往:新疆師范大學黨委組織部。(2)共青團員憑團員證和團員檔案(入團志愿書)轉接組織關系。團員證中“組織關系轉接”欄內須由學生所在高中團委填寫團關系轉出時間,注明團費收繳情況,并加蓋基層團委公章。
5、收費標準:
。1)學費:
本科各專業(yè):文科類3100元/年、理工類3500元/年、外語類3800元/年、藝術類6000元/年、體育類3300元/年、運動訓練4500元/年、對外漢語專業(yè)3800元/年。
?聘鲗I(yè):文科類2900元/年、理工類3300元/年、外語類3500元/年
民語言本科學生第一年預科期間,按文科類標準收費,每生3100元/年。
新疆免費師范生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新政辦發(fā)【2010】25號和新教發(fā)【2012】22號文件免學費、住宿費、教材費。“民漢雙語翻譯人才培養(yǎng)計劃”(維語言專業(yè)、漢語專業(yè))入學新生按照新黨辦發(fā)【2011】19號文件免學費。
(2)住宿費:8人間600元/年。免費師范生按學,F有條件提供免費住宿(臥具、生活用品自理)。學校住宿實行公寓化管理,床上用品需統(tǒng)一標準,學校備有經自治區(qū)質檢局檢驗合格的公寓生活用品,供學生購買。
。3)教材費:音樂學院、美術學院的學生和全校的?瓢嗬U納教材費800元。其他本科班繳納教材費1000元。
。4)其他費用:新生按照《烏魯木齊市大中專院校學生參加城鎮(zhèn)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要求,普通大病類每生每年繳費30元,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低保家庭學生和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學生,每生每年繳費20元,保險卡工本費3元;新生入學體檢費100元;軍訓服及軍訓教材費85元;校服費74元;商業(yè)保險費每生每年50元。
注:學費、教材費、住宿費可持具有銀聯標識的銀行卡刷卡交費,不收任何手續(xù)費。
6、新生須按錄取通知書規(guī)定日期來校報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應事先向報到學院或我校學生處請假,并履行請假手續(xù);無故兩周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入學資格。入學后按規(guī)定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有不符合條件的,即取消入學資格。
7、新生如需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和國家助學貸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填寫“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可將《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中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拆下使用),并按要求加蓋學生家庭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或街道民政部門公章,入學報到時上交所在學院或經辦銀行。已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在入學報到時請攜帶借款合同復印件到所在學院進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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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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