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江蘇公務員法律公共基礎知識模擬題
來源:中公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2-02-2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江蘇省公務員考試公共基礎知識法律試題,涉及的范圍雖然極其廣泛,但重點較為突出,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訴訟以及合同的成立、違約責任、買賣合同等歷年來都是重點考查對象。
例題1:江蘇公基真題
甲將舊機動車賣給乙,雙方貸款兩清,但未辦理變更登記。乙駕車時撞傷丙,應負全責,保險賠償后尚有不足。對不足部分的賠償,應當采取的處理方式是( )。
A。由甲承擔賠償責任
B。由甲乙各承擔一半的賠償責任
C。由乙承擔賠償責任
D。由甲乙承擔連帶責任
中公解析:《侵權責任法》第50條規(guī)定,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故本題答案為C。
例題2:江蘇公基真題
下列關于法律責任的說法,錯誤的是( )。
A.承擔法律責任就是接受法律制裁
B.法律責任是實施法律制裁的根據(jù)
C.違法行為并不是承擔法律責任的唯一根源
D.未達到法定責任年齡是免除法律責任的條件之一
中公解析:法律責任是指因違反了法定義務或契約義務,或不當行使法律權利、權力所產生的,由行為人承擔的不利后果。就其性質而言,法律關系可以分為法律上的功利關系和法律上的道義關系,與此相適應,法律責任方式也可以分為補償性方式和制裁性方式。
接受法律制裁只是承擔法律責任的方式之一,故A項說法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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