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公務員兩次考核為“差”年度定為“不稱職”
來源:武漢晚報發(fā)布時間:2011-11-2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公務員兩次考核為“差”年度定為“不稱職”
昨日,記者從全市績效管理與干部考核評價暨建立健全公務員崗位責任制工作會獲悉,公務員一年中有兩次考核為“差”,年度將被確定為“不稱職”。
按我市新出臺的公務員崗位責任制實施方案,公務員有服務承諾、首問負責、限時辦結(jié)、AB崗負責、失職追究和權(quán)利保障、考核獎懲等崗位責任制度。其中AB崗負責制有如電影角色中的A、B角,其中定崗定責的主要責任人為A崗,同時有一名替補工作人員為B崗。A崗因故不在崗時,由B崗負責履行其職責。
按新的考核制度,我市每年按季度分4次對公務員進行平時考核,考核結(jié)果分為優(yōu)、良、平、差四個等次。這4次考核中如有半數(shù)為“差”,則年度考核將被確定為“不稱職”,會被誡勉談話或調(diào)崗。公務員被問責,平時考核將被確定為“平”或“差”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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