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學藝術類專業(yè)招生簡章(4)
七、錄取原則
1.我校只認可各省(區(qū)、市)藝術類專業(yè)統考成績,考生須根據所在省(區(qū)、市)的相關規(guī)定參加該省藝術專業(yè)統考并成績合格,其中江蘇籍考生的七門必修科目測試等級中D級不能超過三門(技術科目測試不合格視為D級)。
2.對文化分和藝術專業(yè)分均達到所在省(區(qū)、市)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學校根據各省規(guī)定調閱檔案,參照考生志愿和“分數優(yōu)先”錄取原則,按照文化分與專業(yè)分之和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專業(yè)志愿之間無級差,最后的錄取信息以該省招辦公布的為準。
3.新生入學后,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guī)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八、聯系方式
電話:025-58731378(招生辦公室)
025-58699883、58699885(傳媒與藝術學院)
025-58731002(監(jiān)察處)
地址:南京市寧六路219號 郵編:210044
郵箱:zsb@nuist.edu.cn(招生辦公室)
網址:http://zs.nuist.edu.cn(本科招生網)
http://mediaandart.nuist.edu.cn(傳媒與藝術學院網站)
微信:nuist1960(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官方微信)
nxdzsb(本科招生官方微信)
九、附則
1.本簡章根據教育部及江蘇省教育廳相關文件制定,適用于我校2017年藝術類專業(yè)招生。如有與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相悖之處,則按上級文件精神執(zhí)行;如教育部、江蘇省有關政策進行調整,我校也將根據最新政策作相應的調整。
2.本簡章由我校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授權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我校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承擔藝術類專業(yè)招生事宜,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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